(2024年1月9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44號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踐行總體國家安全觀,切實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督促中央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中央企業員工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等文件有關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中央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