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
公告
2009年第63號
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境內證券市場實施國有股轉持的有關政策,依據《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財企[2009]94號)規定,對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國有股依法實施轉持。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根據現有資料,經初步核定,截至2009年3月26日,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國有股公司共131家,涉及國有股東826家,應轉持股份約83.94億股,發行市值約639.33億元。各公司履行轉持義務的國有股東名稱、應轉持股數附后。此后,如上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