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文 件
共青團中央
國資發群工[2005]106號
關于命名和認定中央企業2004年度全國青年文明號的決定
各中央企業:
2004年,中央企業各級團組織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及團十五大精神,積極落實國資委職工素質工程的要求,緊密結合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任務,廣泛開展青年文明號創建活動,培養了大批青年人才,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涌現出一批體現高度職業文明,創造一流工作業績的青年集體、青年崗位和青年工程。為樹立典型,表彰先進,進一步推動青年文明號創建活動在中央企業青年集體中廣泛深入地開展,引導廣大團員青年牢固樹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敬業意識、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