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業:
近年來,中央企業積極開展產融結合工作,金融業務發展較為迅速,在資產規模、經營效益、資產質量等方面實現穩步提升,產融結合取得一定成效,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的問題和風險。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有效防范化解中央企業金融業務風險,加強風險監測,推動中央企業金融業務規范有序發展,現就做好中央企業金融業務季度報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中央企業金融業務季度報告工作是指中央企業集團公司以季度為單位,在中央企業和所屬金融子企業財務快報及監管報表上報后,統一向我委報告中央企業金融業務運行情況。
二、金融業務季度報告的范圍包括:中央企業及所屬的全部金融子企業,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類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支付公司、汽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