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資發〔2010〕157號
關于建立國有企業改革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計劃單列市國資委,各中央企業: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中央政法委、中央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關于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的意見》(中辦發〔2009〕46號)精神,為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結合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實際情況,現就建立國有企業改革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立國有企業改革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重要意義
國有企業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近年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