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規劃[2006]49號
各中央企業:
為正確引導中央企業投資方向,嚴格控制非主業投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GB/T 4754-2002),我委在確認并公布96家中央企業主業的基礎上,又對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等16家中央企業的主業進行了確認,現予以公布。
請各有關企業根據業已公布的主業,加強戰略管理,定準位、定好位,切實搞好企業內部資源的優化整合,進一步縮短管理鏈條,積極創造條件剝離與企業主業關聯度不高的業務,嚴格控制非主業投資,進一步突出主業,加大結構調整力度,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附件: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等16家中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