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發改革[2017]134號
關于國有企業辦教育醫療機構深化改革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中央企業:
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國有企業辦教育機構、醫療機構深化改革。企業辦普通中小學、普通高校已基本移交,部分企業辦職業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和學前教育機構改革也進行了有益探索。企業辦醫療機構按照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要求,積極參與公立醫院改革。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