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發產權〔2016〕295號
各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國發〔2015〕54號),穩妥有序推進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制定《中央企業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有關事項的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并及時反映工作中有關情況和問題。
國資委
2016年12月5日
中央企業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有關事項的規定
一、各中央企業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總體工作,組織集團公司及各級子企業改革方案的研究制訂,統一部署和推動改革方案落實,協調解決改革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及時跟蹤、評估改革成效,確保改革依法合規進行。
二、中央企業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