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評價[2003]73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中央企業:
為了加強對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范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根據《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國資委令第1號)及清產核資政策的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規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企業自身實際,認真遵照執行,并及時反映工作中有關情況和問題。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規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清產核資工作,保證工作質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和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制定本工作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