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資〔2018〕54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科技廳(委、局)、國資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科技局、國資委,各中央管理企業: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國有科技型企業建立健全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增強技術和管理人員的獲得感,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擴大《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實施范圍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國有科技型中小企業、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所出資的各級未上市科技子企業、轉制院所企業投資的科技企業納入激勵實施范圍。
上述企業納入實施范圍后,《財政部科技部國資委關于印發〈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資〔2016〕4號,以下簡稱《激勵辦法》)第二條相應調整為:本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