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第17號
《關于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違反廉潔自律“七項要求”政紀處分規定》已經監察部2008年12月13日第12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8年9月19日通過,國務院國資委2008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監察部部長 馬馼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 尹蔚民
國資委主任 李榮融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關于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違反廉潔自律“七項要求”政紀處分規定
第一條為了促進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懲處違反廉潔自律要求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