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緊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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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發布時間:2008-05-20
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資廳發考核[2008]61號

各中央企業:

四川汶川地震災情發生后,中央企業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積極組織抗震救災和自救互救工作,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為取得抗震救災勝利發揮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抗震救災的總體部署,組織好中央企業下一階段的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全力組織好受災人員的救助。各有關中央企業要不惜代價,繼續全力組織和協調好尋找與搜救工作,對于企業每一名受災員工及家屬,只要有一線希望,決不放棄救援的努力;對救出人員要及時全力救助,最大限度減少傷員致死、致殘。同時,中央企業在川、赴川單位要繼續積極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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