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國資廳評價函〔2003〕327號
關于在財務統計工作中執行新的企業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加強企業財務會計信息統計標準管理,規范企業規模分類標準,現將《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國統字〔2003〕17號)和《部分非工企業大中小型劃分補充標準(草案)》印發給你們,請在財務會計統計和財務報告工作中遵照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統計局根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對原《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準》(國統字〔1992〕337號)進行了修訂,制定了《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國統字〔2003〕17號)。為確保財務會計信息口徑可比,財務統計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