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文件
國資廳發產權〔2013〕78號
關于中央企業資產轉讓進場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為加強中央企業資產轉讓管理,提高企業資產轉讓公開透明度,建設“陽光央企”,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現就中央企業資產轉讓進場交易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業及其各級控股企業一定金額以上的資產對外轉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依法設立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機構(以下簡稱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涉及企業內部或特定行業的資產轉讓,確需在國有、國有控股企業之間協議轉讓的,由中央企業負責審核批準。
二、中央企業要建立并完善企業生產設備、房產、在建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