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發〔2015〕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各中央企業: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支持發展慈善事業”“支持慈善事業發揮扶貧濟困積極作用”等重要精神,按照《國務院關于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4〕61號)的明確要求,促進廣大中央企業通過公益慈善事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服務國家發展,現就支持中央企業積極投身公益慈善事業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中央企業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的重要意義
近年來,中央企業高度重視社會責任工作,積極落實《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民發〔2011〕134號)和國資委《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主動投身公益慈善事業,通過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