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監事會監督職責,改進監督工作方法,不斷增強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促進中央企業深化改革,規范管理,防范風險,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日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的若干意見》(國資發監督[2006]174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
《若干意見》的總體思路是:繼續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把握出資人監督的定位,緊緊圍繞增強監督的有效性,完善監督職責,提高監督時效,改進工作方式,加強隊伍建設,為提高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水平,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做出新貢獻。
《若干意見》明確指出,監事會工作是國有資產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監事會的監督是出資人監督的重要形式。監事會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出資人要求,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出資人關注的重大事項和企業執行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