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國資發產權[2004]176號
關于加強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2003年12月31日公布的《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財政部令第3號,以下簡稱《辦法》),對規范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行為,加強企業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作出了規定。為做好《辦法》有關規定的貫徹落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加強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監管重要性的認識。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是促進國有資產合理流動,實施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手段。各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國資監管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二中全會、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企業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