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文件
國資發財評規〔2020〕8號
關于切實加強金融衍生業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近年來,中央企業按照監管要求,審慎開展金融衍生業務,強化業務監督管理,有效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對沖大宗商品價格和利率匯率波動風險,對穩定生產經營發揮了積極作用。但監管中也發現,部分企業存在集團管控不到位、業務審批不嚴格、操作程序不規范、激勵趨向投機以及業務報告不及時、不準確、不全面等問題。為督促中央企業切實加強金融衍生業務管理,建立“嚴格管控、規范操作、風險可控”的金融衍生業務監管體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落實監管責任
本通知所指金融衍生業務,主要包括中央企業在境內外從事的商品類衍生業務(指以商品為標的資產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