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廳發監督〔2020〕17號
各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落實《關于印發<關于加強中央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與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資發監督規〔2019〕101號)工作要求,促進中央企業建立健全重大風險管控機制,切實增強防范化解重大風險能力,現就加強重大經營風險事件報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抓緊建立健全重大經營風險事件報告工作機制
重大經營風險事件報告工作是建立健全中央企業風險防控機制的重要環節,直接影響企業能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減少資產損失和消除不良后果,避免發生系統性經營風險。各中央企業要高度重視重大經營風險事件報告工作,企業主要領導人員是報告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報告工作機制,形成及時有效的報告工作體系。分管內控(風險)管理工作的企業領導人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