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資規劃[2004]553號
關于加強中央企業重大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國資委對中央企業的重大投融資規劃、發展戰略和規劃,依照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履行出資人職責。為了更好地履行出資人職責,我委正在制定《中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暫行辦法》、《中央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管理暫行辦法》。在上述管理辦法未出臺前,請你們做好相關工作。
一、企業應加強投資管理工作,結合企業發展戰略,認真制定投資計劃,選擇項目,規避投資風險,做強做大主業,提高核心競爭力,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按照國家現行重大投資項目管理有關規定,需國務院批準的項目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的境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