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33號
《海南自由貿易港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規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于2022年11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11月30日
海南自由貿易港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規定
(2022年11月30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制度,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下級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