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會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決定
(2001年11月21日青海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2007年11月28日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第一次修訂
2022年11月29日青海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為更好地履行法定職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經濟工作監督,切實增強監督實效,推動高質量發展,根據憲法、法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決定》,結合本省實際,作如下決定:
一、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對省人民政府經濟工作行使監督職權。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和有關專門委員會在省人民代表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