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第七屆理事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2022年7月8日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證券行業專業人員水平評價測試的實施工作,評價證券行業專業人員的專業能力,更好地適應我國證券行業高質量發展新要求,根據《證券法》《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監督管理辦法》)《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等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參照國家相關考試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證券行業專業人員水平評價測試(以下簡稱測試)包括從業人員專業能力水平評價測試和高級管理人員水平評價測試。
從業人員專業能力水平評價測試分為一般業務水平評價測試和專項業務水平評價測試(含證券投資顧問專業能力水平評價測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