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第七屆理事會第七次會議表決通過,2022年5月10日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執業行為,保障相關人員具備從事證券業務所需的道德品行和專業能力,促進證券公司合規穩健經營,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法》《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的道德品行、專業能力、執業行為等的管理,適用本規則。
本規則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是指《監督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證券公司相關人員。
本規則所稱從業人員是指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業務和相關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從事證券經紀、證券投資咨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