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發布日期:2007-12-29|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調解

第三章仲裁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節申請和受理

第三節開庭和裁決

第四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制定本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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