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國資委不斷加強對虛假貿易的治理力度,印發了系列文件嚴禁融資性貿易和“空轉”“走單”等虛假貿易業務,如2017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排查中央企業融資性貿易業務風險的通知》(國資財管「2017」652號);2018年發布的《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7號);2021年發布的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資發財評規「2021」18號);及2022年發布的《關于推動中央企業加快司庫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的意見》等文件。
但上述文件并未對虛假貿易的識別及融資性貿易與虛假貿易之間的關系加以明確。2023年10月,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于規范中央企業貿易管理嚴禁各類虛假貿易的通知》(國資發財評規「2023」7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