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辦發〔2004〕74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根據中共青島市委、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青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青發〔2004〕12號),青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青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現予印發。
青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青島市委、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青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青發〔2004〕12號),組建青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為市政府特設機構。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根據市委決定,市國資委成立黨委,履行市委規定的職責。
市國資委的監管范圍為市屬企業國有(集體)資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