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廳無函〔2023〕346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電子電器行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22〕31號),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開展第二批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以下簡稱型號核準)自檢自證試點企業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內容
遴選一批具備相關條件、具有良好質量管理水平和信用的無線電發射設備生產企業開展型號核準自檢自證試點。試點企業申請辦理型號核準時,除網絡安全等特殊檢測項目外,可以采用本企業檢測報告替代第三方檢測報告;可以在作出相關承諾的前提下,免予提交本企業或其委托生產企業的生產能力、技術力量、質量保證體系方面的申請材料。第二批型號核準自檢自證試點企業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0家。
二、申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