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的通知
中辦發[199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軍委總政治部,各人民團體:
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人事部擬定的《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試行條例》,已經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組織有關部門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認真審慎地做好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的評聘工作。
1990年4月10日
附:
企業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職務試行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門專業,也是一門科學。企業思想政治工作是在企業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職工隊伍,完成生產經營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