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資發〔2011〕47號
各監管企業:
為進一步完善企業負責人激勵約束機制,規范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現將《關于規范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關于規范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指導意見
為健全自治區國資委監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激勵約束機制,規范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根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關于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指導意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辦法》、《直接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規范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規范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重要意義
職務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