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遵義市國資委監管企業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遵義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監管企業投資項目后評價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和實際控制的企業(以下簡稱監管企業)及其所屬各級國有獨資、全資、控股企業或通過其他方式能夠對其實施有效控制的企業(以下簡稱子企業)。
監管企業及其子企業,以下統稱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投資項目是指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基本建設投資和更新(技術)改造投資等。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項目后評價,是指投資項目竣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