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印發《遵義市國資委監管企業外部董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高素質專業化外部董事隊伍,推進新時代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進一步提升企業競爭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規定,參照《貴州省國資委監管企業外部董事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遵義市人民政府授權市國資委依法實施監管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獨資、控股和實際控制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外部董事,是指由市國資委依法聘任、任命或提名、由所任職企業以外的人員擔任的董事,且在所任職企業不擔任董事會以外的其他職務。外部董事分為專職外部董事和兼職外部董事。專職外部董事是指由市國資委任命或提名,專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