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西藏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監督管理辦法(修訂)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起草
第三章合法性審核
第四章審議決定和公布
第五章備案審查和清理
第六章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備案和清理工作,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監督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推進依法行政,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審核、審議決定和公布、備案、清理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行政規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規章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