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0號
稅屋提示——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本法規中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停止執行。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有關稅費政策公告如下:
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稅屋提示——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3號關于印花稅法實施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公告,2022年7月1日起《印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