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159號
現發布《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總理李鵬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國有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財產的監督管理,鞏固和發展國有經濟,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國家通過轉變政府職能,理順產權關系,轉換企業經營機制,保障國家對企業財產的所有權,落實企業經營權,使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和市場競爭的主體,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第三條企業財產即企業國有資產,是指國家以各種形式對企業投資和投資收益形成的財產,以及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認定的企業其他國有財產。
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