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辦發〔2023〕44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辦法(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辦法(試行)
為規范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管理,加快公共數據有序開發利用,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和《浙江省公共數據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一)總體要求。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循依法合規、安全可控、統籌規劃、穩慎有序的原則,按照“原始數據不出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