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辦發〔2022〕68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見》(國辦發〔2022〕30號)精神,進一步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破除隱性門檻,推動降低市場主體準入成本
(一)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印發實施我省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工作方案,暢通市場主體意見反饋渠道,加強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報送,對帶有市場準入限制的顯性和隱性壁壘開展清理。深入推進杭州市市場準入效能評估試點。深入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在自由貿易試驗區先行實施跨境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