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國資規〔2022〕6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規范省屬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工作,充分發揮審計在國資監管中的作用,促進企業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加強國有企業監管的意見>的通知》(蘇辦發﹝2022﹞21號)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省屬企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江蘇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和列名監管企業(以下統稱省屬企業)及其子企業。
第三條(選聘原則)選聘年度財務決算審計會計師事務所應依法依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原則。
第四條(管理主體)省國資委依法對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工作進行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