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地震勘探損害補償規定
石油地震勘探損害補償規定
發布日期:1989-10-17|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1989年9月26日國務院批準1989年10月17日能源部令第1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做好石油地震勘探損害補償工作,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系,確保石油勘探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陸地(包括島嶼、海灘、水深五米的淺海在內)石油地震勘探作業和作業地震波的損害補償。

第三條石油地震勘探是沿一定測線通過式作業,在測線每個觀測點上通過時間不超過四十八小時,在特殊情況下不超過九十六小時的,免于辦理臨時用地手續。

第四條石油地震勘探按照實際損害程度由地震作業隊給予受損害的個人或者單位一次性補償,補償費用應當及時支付。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截留、回扣補償費用,或者向地震作業隊索要補償費用之外的費用或 ……
繼續閱讀(剩余:85.79%)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14023620231220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镇江市| 东宁县| 延庆县| 济南市| 洛浦县| 丹东市| 临西县| 吕梁市| 县级市| 仪征市| 南投市| 嫩江县| 安福县| 永善县| 沁源县| 民权县| 拉孜县| 北京市| 兰西县| 阿拉善左旗| 滦南县| 霍邱县| 大足县| 柞水县| 乳源| 突泉县| 赞皇县| 和龙市| 宜章县| 扶绥县| 泸西县| 仲巴县| 扎囊县| 兴安县| 铜梁县| 沈丘县| 汕头市| 阳山县| 荔浦县| 临安市| 许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