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0月4日國務院批準國函〔1991〕66號1991年12月6日衛生部令第17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對傳染病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政府在制定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時,必須包括傳染病防治目標,并組織有關部門共同實施。
第三條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傳染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受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的其他有關部門衛生主管機構,在本系統內行使《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所列職權。
軍隊的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和本辦法中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