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由泰安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29日印發。《辦法》共六章三十六條,包括保障對象和保障范圍、統籌層次、籌資渠道和籌資標準、醫療待遇、醫療服務管理、基金監督管理等。
泰安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完善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居民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引,認真貫徹社會保險工作新理念,全面落實國家、省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要求,按照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健全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通過完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改革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撬動“改醫、改藥、改費”手段,推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