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府發〔2021〕12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臥龍特別行政區,有關單位:
現將《阿壩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修訂)》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阿壩州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阿壩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修訂)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管理,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遵循以下原則:
(一)基本醫療保險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二)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共同繳納;
(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