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北京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年修訂版)》的通知
京環發〔2022〕14號
各區生態環境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執法局,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
為規范實施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實現裁量基準統一、裁量模式統一、公示文本統一,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環執法〔2019〕42號)和原市政府法制辦《關于規范實施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的若干指導意見》(京政法制發〔2015〕16號)的要求,對照2022年6月5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一〇四號),結合本市生態環境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市生態環境局調整了北京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對原《北京市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