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
吉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2019-12-17|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window.onbeforeunload = function() { window.speechSynthesis.cancel(); }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1990年7月1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34號公布根據2002年10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43號公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吉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07年7月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9號公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吉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根據2019年12月1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2號公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改)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城鎮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稅)的征收范圍:

(一)大城市行政區劃所管轄的區域和其他城市的市區;

(二)縣城(縣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鎮);

(三)建 ……
繼續閱讀(剩余:74.91%)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00544420231230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涿州市| 萨嘎县| 顺昌县| 华阴市| 台安县| 远安县| 玛多县| 桃江县| 饶阳县| 河池市| 阜宁县| 锦屏县| 长宁县| 寿阳县| 乐业县| 江门市| 泽州县| 谷城县| 津市市| 松潘县| 任丘市| 德清县| 博爱县| 凤庆县| 东乌珠穆沁旗| 杭锦后旗| 雅安市| 万山特区| 天镇县| 栾川县| 沐川县| 固原市| 肃宁县| 克拉玛依市| 静安区| 太仓市| 汾阳市| 邯郸县| 鄂伦春自治旗| 阳高县| 清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