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規〔2023〕5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上海市實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若干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上海市實施《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若干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進一步規范本市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市行政區域內生產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調查處理,適用本規定。
環境污染事故、核設施事故、國防科研生產事故不適用本規定。國家對火災、道路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