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國資發〔2022〕13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遵義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監管企業融資行為,加強企業融資事項管理,防范融資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貴州省國有企業融資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所出資企業及其所屬企業。
所出資企業,是指由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
所屬企業,是指所出資企業所屬各級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
本辦法中所出資企業及所屬企業合稱為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融資,是指企業因自身生產經營活動、投資活動需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