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1994〕3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財政部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已經國務院批準,現予印發。
國務院辦公廳
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財政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
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保留財政部。財政部要以整頓財稅秩序,嚴肅財經紀律,加快財稅改革,轉變財政職能,強化宏觀調控為重點,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劃清職責范圍,合理設置機構,充分發揮財政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重要作用,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
一、職能轉變
財政部職能轉變的重點:一是加強宏觀調控。按照建立社會主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