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財規[2021]14號
省直各有關部門、機構和單位,各市(州)、縣(區、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修改<財政票據管理辦法>的決定》(財政部令第104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財政廳對2014年10月14日起施行的《四川省財政票據管理實施辦法》進行修改,制定了《四川省財政票據管理實施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財政票據管理是構建法制社會公共財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和單位財務監督、維護國家財經秩序、保護公民和法人及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辦法》貫徹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總要求和現代財政制度,適應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實行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形勢與任務,對財政票據管理的總體要求和財政票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