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了規范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國內商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云南省黨政機關國內商務接待管理辦法(試行)》等黨內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承擔商務接待工作任務的全市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以及各工業園區管委會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接待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國內商務接待,是指接待單位在國內經貿活動中,接待除國家工作人員以外的其他商務活動人員的接待活動。
第四條市接待辦負責由市級四套班子主要領導牽頭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及重要商務活動;因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