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令34號
《蕪湖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已經2008年6月24日市政府第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
二oo八年九月十七日
蕪湖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國有資產,提高國有資產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單位履行職能和促進各項事業發展,根據財政部《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5號)、《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機關、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事業單位(以下簡稱行政單位)和其他各類事業單位(以下 ……
